第一百二十章 动乱的序章(53)-《反穿异界的魔王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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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陈大力的一句话,让顾盼自雄的路易,好感觉丧失殆尽,沮丧感油然而生,草,这就是被老子倚为重臣的肱骨啊,整天就特么的知道打打杀杀,怎么和老子一个德性?

    指望草莽英雄陈大力,保安出身的老王,还是指望书呆子周工,就知道维修机器的凡主任?

    人才,我要精通企业管理,做市场调研的外跑人才!

    在心里绝望的呐喊一声后,路易瞪了陈大力一眼:“陈大力,你现在已经不再是混社会的了,而是南方集团的保安处长,请牢记这个光辉的职务,以后不要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

    “喊打喊杀,能解决生产问题吗?能解决销售问题吗?”

    把陈大力训了一顿,路易开门见山的说:“今天请大家来开会,就是要与大家探讨下,该怎么把我们的产品,卖出去。”

    大家都面面相觑,没谁说话,很快就看向了路易,包含着真诚的信任,这些事,就交给您了!

    牛总在时,周工等人只负责研发、生产就行,至于该怎么把产品换成真金白银,有老牛这个百科全能在,谁还会费那心思?

    现在牛总换成李总了,大家伙不看他,看谁?

    握了个草,我要是能懂这些,还要你们干鸟啊?

    路易真想抬手把桌子掀翻,大喊一声老子不玩了,树倒猢孙散了吧!

    不行,这是李总有生以来第一次干正事,如果因为这点小困难,就特么的不知所谓了,那岂不是会让小贱人笑下大牙来?

    有道是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不就是卖东西吗,不算事!

    路易点上一颗烟,稍稍酝酿了下大老板的风度,才缓缓开口:“古人云,好酒不怕巷子深的年代,已经

    过去了,现在讲究的是品牌效应。

    牌效应?”

    陈大力抢先举手,踊跃回答:“就好比一提起金帝会所,大家都知道那是个什么所在!”

    你妹,用什么大比喻不好,偏偏用金帝会所!

    李南方在心里骂了句,表面上却赞许的点了点头:“陈处长说的很不错,所谓的品牌效应,就是众所周知的意思。我们所生产的丝袜,既要有一个朗朗上口的名字,更需要一个满世界宣扬的平台,也就是广告。”

    牛总在时,产品的注册商标就是思戈尔。

    不过李南方却觉得这名字特俗,还不如叫傻鸟丝袜来的顺嘴,傻鸟丝袜,傻到酸爽——这名字必须得改,特朗朗上口的,最好是带有华夏的传统色彩,少搞什么雅戈娜、福楼姆这种狗屁不通的名字,来恶心人。

    依着在座的诸位智商,给产品起个很牛比的名字,应该有一定的难度,但也许能瞎猫碰上死耗子呢?

    立即,大家就开动了脑筋,群贤群策,什么光明啊,青大啊,蒙牛——陈大力这个呆逼,甚至还说要三鹿。

    卧槽,我看你长的就像三鹿!

    李南方听的脑子都晕了,抬手摆了摆,示意大家暂闭鸟嘴,他还是自己好好琢磨琢磨吧,实在不行,问问那个小贱人?

    猛然间,李南方想到了岳梓童。

    刚才是吵过,骂过,甚至还差点闹出人命,但这有什么呀,打打闹闹才热闹,反正她也说过非老子不嫁的,请她给想个好点的名字,这不算不要脸吧?

    主意打定,李南方站起身走向门外:“稍等,我打个电话先。”

    既然已经打过一次电话,李南方也不再藏头露尾,直接用手机拨打岳梓童的手机,座机对座机,手机对手机,男人对女人,凸的对凹的,这样才合理。

    闵柔舍不得离开岳梓童,与给多少薪水没关系,关键是姐妹情深啊。

    小柔儿早就觉得贺兰小新不对劲,要在公司搞小山头了,曾经提醒过岳总,却没有被重视,如果她走了,还有谁来盯着京华贵客?

    大打感情牌的岳梓童,再次成功挽留住了闵柔,并再三承诺,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宁肯自废武功,也绝不会再碰她一指头。

    和好如初的姐妹俩人,正在为贺兰小新传回的消息,而苦恼时,岳总手机叮叮咚咚的响了起来,李人渣的名字,在上面欢快的跳跃着。

    闵柔眉梢局促的挑了下,原来,他又办了新卡。

    “他给我打电话了。”

    岳总神色平静的说道。

    闵柔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看到了。

    岳总又问:“我接,还是不接?”

    闵柔点了点头,示意您自己看着办。

    “点头,就是同意我接了。”

    岳总葱白般的食指,在屏幕上一划拉,顺便点开了免提,笑问:“亲爱滴,找小贱人有什么事?”

    闵柔低下了头,心中叹了口气。

    “岳梓童,我有正事请你帮忙。”

    李南方骂她小贱人时,觉得很顺嘴,可听她这样自称后,却觉得异常别扭:“咱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岳梓童脸上笑容一收,冷冷地说:“有话可说,有屁快放。”

    这才是我所熟悉的岳总,闵柔与李南方,心中同时升起了这种感慨。

    李南方三言两语的,说明了打电话的来意。

    岳梓童笑了:“哟,堂堂的李大老板,要给产品起个名字,也来问我,我还真是受宠若惊啊。”

    “想受惊,以后有的是机会。”

    李南方大大咧咧的说:“愿帮就帮,不能帮就拉倒。”

    “我怕,起不好啊,你也知道,我这人特笨。”

    “随便你起,只要是你起的,我都采用。”

    “哟,还真是再次受宠若惊了啊,李老板简直是抬爱了。”

    岳梓童手指在桌子上画着圈圈,笑道:“那我可就献丑了。我看,就叫南方吧,南方丝袜,叫起来朗朗上口不说,也合你的公司名称啊。”

    “知道你为什么要以我名字命名丝袜,无非是恶心我,让我看到穿黑丝的女人,就能想到我的名字,套在女人腿上——行,就叫南方丝袜了!”

    李南方的智商,还真没的说,一语道破了岳梓童的险恶用心,不过他不在乎,他的名字被万千女人穿在腿上,时刻陪伴着那一双双的粉嫩大腿,想想也很浪漫不是?

    还真叫这名字了?

    岳梓童一愣时,李南方又说话了:“哈,我还得多谢你了,不但给我产品起了名字,更让我灵机一动,有了广告词。”

    “什么广告词?”

    岳梓童下意识的追问。

    “南方丝袜,黑了想家。”

    人们对维京人一无所知,这是最令人感到恐惧的一点。世纪时,维京人的家乡仍处在已知世界的外围地区。那里气候寒冷,不宜居住,罗马帝国的文明之手也从未伸向过那里。挪威、瑞典和丹麦所在的斯堪的纳维亚地区位于终年积雪覆盖的极地,从南部的日德兰半岛一直延伸至北极圈内的克尼夫谢洛登角,全长1234英里,跨越半个欧洲。这里有欧洲大陆上山岳最多的国家——挪威,也有整个大陆地势最为平坦的国家——丹麦,丹麦全境的最高点仅高出海平面170米。

    上述三个国家,在维京时代初期都尚未建立。其中坐拥整个日德兰半岛和周边500多个小岛的丹麦,有着最为适宜的气候条件。得益于墨西哥湾暖流和北大西洋暖流,磷磷沙滩、油油绿草和郁郁森林在丹麦境内纵横交错。由于其西海岸和德国西海岸相连,西部便成了年轻人向外探索的天然通道。来自丹麦的维京人沿着低地国家和法国一路南下,最终渡过英吉利海峡抵达英格兰。从英格兰开始,他们展开了一系列的劫掠,远至西班牙乃至意大利。尽管最早劫掠英格兰的是来自今天挪威的维京人,但随着大量的丹麦人经常出没于英格兰的海上航道,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文献资料总是习惯把所有的维京人都视为“丹麦人”,不管这些人实际来自哪里。

    与丹麦相比,现在挪威和瑞典所在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并没有那么宜人的气候条件。这两个地区中,瑞典有着相对较为肥沃的农田。瑞典的东部与俄罗斯隔海相望,多数瑞典地区的维京人选择向东进发,不过大部分是去从事贸易活动而非进行劫掠。他们的探索活动本来是鲜有人知的,但是当他们在基辅建立最早的罗斯国后,还是在历史上留下了一些难以磨灭的印记。

    维京地区中,挪威的地势最为崎岖,有近三分之一的领土在北极圈以内。西部众多的岛屿和峡湾,既阻挡了大西洋寒冷气流的入侵,又形成了天然的“前往北方的通道”,那里有一条通向北极圈的海路。挪威的名字便是由此而来。因此,当挪威地区的维京人前往北海探险时,他们选择向西推进,有时直接劫掠,有时进行殖民。这群人在格陵兰岛建立了定居点,并于1000年左右抵达美洲新大陆。

    在维京时代,无论瑞典还是挪威,始终人烟稀少,难以保持大量人口。挪威的可用耕地被众多峡湾分割得支离破碎,内陆地区又多是山地;而瑞典的南部和西部则被广袤的密林、沼泽和湖泊封锁,无法穿越。夏天,这里猎物充足,有驯鹿、麋鹿、狼、熊、獾、狐狸等;冬季漫长而一无所有。因此,夏天如果没有储备好足够的食物,冬季只能受冻挨饿。也许正是因为这种季节性的食物短缺,热情好客在这里被视为十分重要的品质。款待不周这种情况,甚至可能会引发持续数代人之久的血仇。

    为了消磨时光,他们发明了许多运动项目,如类似曲棍球比赛的“卡纳特雷克”,这种运动广受大众喜爱,但也容易导致人们受伤。当然也有一些较为温和的棋类游戏,但是维京人更喜欢那些能够强身健体的运动。如摔跤、击剑等比拼力量的项目,攀岩、滑雪、滑冰、游泳等考验耐力的项目,还有双手同时投掷长矛、穿越行船挥舞船桨等体现灵敏的项目。

    获胜者从不羞于向人们展示自己的荣光。一位名叫奥斯泰因的挪威国王,曾向和他共同治国的兄弟自豪地吹嘘:“我的滑雪技术举世无双,而你甚至不如一头奶牛。”

    除了彼此之间相互竞争外,维京人还会时不时让动物相互间厮杀一番。这些血腥的厮斗中,最受欢迎的当属种马之间的较量。两匹种马为争夺一匹母马相互厮杀,直至较弱的一方死去。嗜杀令人反感,但是仁慈锻造不出强悍的勇士。冰岛有位男子因为不愿把抢来的婴儿扔向空中,再用长矛将其刺穿,而被嘲笑为“恋童癖患者”。

    这些活动在我们看来是如此残忍,但维京人在有些方面又显得十分文明。不同于传统野蛮人的粗俗,维京人格外注重个人的仪表和卫生。他们会精心修饰自己,每天至少洗一次澡,还会用强碱皂洗头,既能杀菌,又能除虱。维京考古已发掘出许多珍贵的镊子、剃须刀、梳子,甚至是挖耳勺。

    那时欧洲人的日常饮食中还没有甜食,因此很少发生蛀牙。尽管半数儿童不到10岁便已夭折,但那些幸存下来的孩子多数可以活到50多岁,这在当时已经算是很长的寿命了。当时男性的平均身高约177米,女性约152米,不能说有多么高大,但确实要比他们接触到的南方人普遍都高。

    虽然仍不能和男性平起平坐,但和西方基督教世界的女性比起来,维京世界的女性享有更多的权利。尽管很多女孩12岁便已嫁为人妻,但是丈夫去世后,妻子掌管着家里一切事务,有权做出各项重大决定。如果婚姻关系维持超过20年,男女双方均有权依据个人意愿终结婚姻关系,且女方可依法分得丈夫的一半财产。不同于欧洲其他地区,女性有权继承财产,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并且在离婚后要回自己的嫁妆。维京人还有专门歌颂女性的如尼石刻,上至丹麦国王老戈尔姆,他曾称赞自己的妻子是“丹麦的瑰宝”;下至一块匿名的石碑,上面刻着“哈斯米娅是世上最好的妻子”。

    孩子从小便要学着帮助父母处理家务,女孩要学习酿酒和制作奶制品的工艺;男孩则学习如何滑着雪橇狩猎,以及如何使用木头或金属工具劳作。孩子们参与的各项运动项目,都是在为其成年之后所要承担的角色而做准备。男孩最喜欢的项目是负重跳跃和游泳。一个成年的维京男子,要能够连续游上好几英里,才算合格。

    晨色清冷,带着一丝寂寥,隐然暗示夏日将尽。为数二十人的队伍于破晓时分启程,布兰策马置身其间,满心焦虑又兴奋难耐。这次他年纪总算够大,可与父兄同往刑场,一观国王律法的执行。这是夏天的第九年,布兰七岁。

    死囚已被领至小丘上的庄园,罗柏认为他是个誓死效忠“塞外之王”曼斯·雷德的野人。布兰想起老奶妈在火炉边说过的故事,不禁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她说野人生性凶残蛮横,个个都是贩卖奴隶、杀人放火的偷盗之徒。他们与巨人族、食尸鬼狼狈为奸,趁黑夜诱拐童女,还以磨亮的兽角啜饮鲜血。他们的女人则相传在远古的“长夜”里与异鬼媾合,繁衍半人半鬼的恐怖后代。

    然而眼前这个老人削瘦枯槁,比罗柏高不了多少,手脚紧缚身后,静待国王的旨意发落。他在酷寒中因冻疮失去了双耳和一根手指。而他全身漆黑的衣服,与守夜人弟兄们的制服没有两样,只不过衣衫褴褛,脓疮四溢。

    人马的气息在清晨的冷空气里交织成蒸腾的雪白雾网,父亲下令将墙边的人犯松绑,拖到队伍前面。罗柏和琼恩直挺背脊,昂然跨坐鞍背;布兰则骑着小马停在两人中间,努力想表现出七岁孩童所没有的成熟气度,仿佛眼前一切早已司空见惯。微风吹过栅门,众人头顶飘扬着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旗帜,上面画着白底灰色的冰原奔狼。

    父亲神情肃穆地骑在马上,满头棕色长发在风中飞扬。他修剪整齐的胡子里冒出几缕白丝,看起来比三十五岁的实际年龄要老些。这天他的灰色眼瞳严厉无情,怎么看也不像是那个会在风雪夜里端坐炉前,娓娓细述远古英雄纪元和森林之子故事的人。他已经摘下慈父的容颜,戴上临冬城主史塔克公爵的面具,布兰心想。

    清晨的寒意里,布兰听到有人问了些问题,以及问题的答案,然而事后他却想不起来究竟说过了哪些话。总之最后父亲下了命令,两名卫士便把那衣衫褴褛的人拖到空地中央的铁树木桩前,将头硬是按在漆黑的硬木上。艾德·史塔克解鞍下马,他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立刻递上宝剑。剑名“寒冰”,身宽过掌,立起来比罗柏还高。剑刃乃是用瓦雷利亚钢锻造而成,受过法术加持,颜色暗如黑烟。世上没有别的东西比瓦雷利亚钢更锐利。

    父亲脱下手套,交给侍卫队长乔里·凯索,然后双手擎剑,朗声说道:“以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一世之名,我临冬城公爵与北境守护,史塔克家族的艾德,在此宣判你死刑。”语毕,他将巨剑高举过头。

    布兰的异母哥哥琼恩·雪诺凑过来。“握紧缰绳,别让马儿乱动。还有,千万别扭头,不然父亲会知道。”

    于是布兰紧握缰绳,没让小马乱动,也没有把头转开。

    父亲巨剑一挥,利落地砍下死囚首级。鲜血溅洒在雪地上,殷红一如葡萄美酿夏日红。队伍中一匹马嘶声跃起,差点就要发狂乱跑。布兰目不转睛地直视血迹,只见树干旁的白雪饥渴地啜饮鲜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染成暗红。

    人头翻过树根,滚至葛雷乔伊脚边。席恩是个身形精瘦,肤色黝黑的十九岁青年,对任何事物都觉得兴致勃勃。他咧嘴一笑,扬脚踢开人头。

    “混账东西。”琼恩低声咒道,刻意放低声音不让葛雷乔伊听见。他伸手搭住布兰肩膀,布兰也转头看着私生子哥哥。“你做得很好。”琼恩神情庄重地告诉他。琼恩今年十四岁,观看死刑对他来说已是司空见惯。

    冷风已停,暖阳高照,但返回临冬城的漫漫长路却似乎愈加寒冷。布兰与兄长并骑,远远走在队伍前方,他跨下小马气喘吁吁方能跟上兄长坐骑的迅捷步伐。

    “这逃兵死得挺勇敢。”罗柏说。高大壮硕的他每天都在成长,他承袭了母亲的白皙肤色、红褐头发,以及徒利家族的眼眸。“不管怎么说,好歹他有点勇气。”

    “不对,”琼恩静静地说,“那不算勇气。史塔克,这家伙正是因为恐惧而死的,你可以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琼恩的灰色眼瞳深得近乎墨黑,但世间少有事物能逃过他的观察。他与罗柏同年,两人容貌却大相径庭:罗柏肌肉发达,皮肤白皙,强壮而动作迅速;琼恩则是体格精瘦,肤色沉黑,举止优雅而敏捷。

    罗柏不以为然。“叫异鬼把他眼睛给挖了罢,”他咒道,“他总算是死得壮烈。怎么样,比赛谁先到桥边?”

    “一言为定。”琼恩语毕两脚一夹马肚,纵骑前奔。罗柏咒骂几句后也追了上去,两人沿着路径向前急驰。罗柏又叫又笑,琼恩则凝神专注。马蹄在两人身后溅起一片翻飞雪雨。

    布兰没有跟上去,他的小马没这般能耐。他方才见到了死囚的眼睛,现在则陷入沉思。没过多久,罗柏的笑声渐远,林间归于寂静。

    太过专注的他,丝毫没注意到跟进的队伍已赶上自己,直到父亲骑马赶到身边,语带关切地问:“布兰,你还好吧?”

    “父亲大人,我很好。”布兰应答,他抬头仰望父亲,父亲穿着毛皮大衣和皮革护甲,骑在雄骏战马上如巨人般笼罩住他。“罗柏说刚才那个人死得很勇敢,琼恩却说他死的时候很害怕。”

    “你自己怎么想呢?”他的父亲问。

    布兰寻思片刻后反问:“人在恐惧的时候还能勇敢吗?”

    “人惟有恐惧的时候方能勇敢。”父亲告诉他,“你知道为什么我要杀他?”

    “因为他是野人,”布兰不假思索地回答,“他们绑架女人,然后把她们卖给异鬼。”

    父亲微笑道:“老奶妈又跟你说故事了。那人其实是个逃兵,背弃了守夜人的誓言。世间最危险的人莫过于此,因为他们自知一旦被捕,只有死路一条,于是恶向胆边生,再伤天害理的勾当也干得出来。不过你会错了意,我不是问你他为什么要死,而是我为何要亲自行刑”。

    布兰想不出答案。“我只知道劳勃国王有个刽子手,”他不太确定地说。

    “他确实是由王家刽子手代劳,执行国王律法,”父亲承认,“在他之前的坦格利安王朝也是如此。但我们遵循古老的传统,史塔克家族的人体内仍流有‘先民’的血液,而我们相信判决死刑的人必须亲自动手。如果你要取人性命,至少应该注视他的双眼,聆听他的临终遗言。倘若做不到这点,那么或许他罪不致死。”

    “布兰,有朝一日你会成为罗柏的封臣,为你哥哥和国王治理属于自己的领地,届时你也必须执掌律法。当那天来临时,你绝不可以杀戮为乐,亦不能逃避责任。统治者若是躲在幕后,付钱给刽子手执行,很快就会忘记死亡为何物。”

    这时琼恩出现在他们前面的坡顶,挥手朝下大喊:“父亲大人,布兰,快来看看罗柏找到了什么!”语毕又消失在丘陵后方。

    乔里赶上前来,“大人,出事了吗?”

    “那还用说,”父亲大人答道,“来罢,我们去看看我那调皮的儿子又闯了什么祸。”他策马狂奔,乔里、布兰以及其他人也跟了上去。

    他们在桥北河畔找到罗柏,琼恩仍在马上。这个月来,晚夏的积雪沉厚,罗柏站在及膝深的雪中,披风后敞,阳光在他发际闪耀。他怀里抱着不知什么东西,正和琼恩两人兴奋地窃语交谈。

    队伍骑马小心地穿过河面的诸多浮物,寻找隐藏于雪地之下的崎岖地面。乔里·凯索和席恩·葛雷乔伊最先赶到男孩身边。葛雷乔伊原本正有说有笑,紧接着布兰却听他倒抽一口气。“诸神保佑!”他惊叫起来伸手拔剑,一边挣扎着稳住坐骑。

    乔里的佩剑已然出鞘,“罗柏,离那东西远点!”他刚叫出声,坐骑便已前蹄高举,人立空中。

    罗柏怀里抱着一团东西,这时他嘻嘻笑着抬起头,“她伤不了你的,”他说,“乔里,她已经死啦。”

    布兰满心好奇,焦躁不安,一心只想教鞍下小马再跑快点,但父亲却要他在桥边下马,徒步前往。他迫不及待地跳下马,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过去。

    等他到来,琼恩、乔里和席恩·葛雷乔伊都已下马。“七层地狱啊,这是什么鬼东西?”葛雷乔伊喃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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